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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试行)
时间:2025-11-18 16:05:05  编辑:朱言庆  预审:张琛  终审:章敬峰   浏览次数: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按学年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学业为本、全面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纪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照《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生。

第二章 测评内容及计算方法

第四条 综合测评按学年对学生的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第二课堂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 综合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计算方法为: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素质成绩*10+智育素质成绩*75+第二课堂成绩*15%。

第六条 德育素质

(一)德育素质主要是对学生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身心健康和行为习惯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测评应在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1.政治觉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德品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践行“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学术道德;强化集体观念与团队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积极参与文明修身活动,具备高尚道德情操与文明素养。

3.法纪观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

4.身心健康: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养成文明生活习惯,远离不良嗜好;保持积极心理状态,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主动参与体育锻炼与竞赛活动,体质健康达标。

5.行为习惯:弘扬科学精神,坚持勤奋学习、独立思考、勇于创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践行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精神;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关爱自然、保护环境。

(二)计分说明

德育素质测评采用“两评加权法”与加减分合并计算方式,两评(民主测评、辅导员评)权重分别为0.40.4,加分项权重为0.2,减分项不设权重。

1.   民主测评采用全班同学逐人评分制,用稳健统计法(去掉10%最高分和10%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结果取整数),计算出每个学生的评分,记为D1

2.   辅导员对全班学生进行评分,辅导员测评分记为D2

3.加分项适用条件和标准:

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自立自强、拾金不昧、孝老爱亲等实际行动,获得重要荣誉表彰或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视事迹和影响力酌情加分,满分100分,记为D3

4.减分项适用条件和标准:

1)危害国家利益或社会秩序:如参与非法组织、活动,视情节扣30-100分;损害学校声誉,视情节扣10-30分。

2)违反校规校纪:受通报批评扣10分,警告扣15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25分,留校察看扣30分。

3)诚信缺失:在奖助学金评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视情节扣10-20分。

4)其他违规行为:参照上述减分标准予以减分。

(三)德育素质成绩D=0.4D1+0.4D2+0.2D3-减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低于0分的,按0分计。其中,加减分由测评小组依据学生及学院提供的证明计算。

第七条 智育素质

(一)智育素质原则上是指学生参加所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必修课程及全班学生均选修的课程所取得的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智育素质成绩 =(z₁m₁δ₁+ z₂m₂δ₂ + … + zₙmₙδₙ)/(m₁ + m₂ + … + mₙ)

其中:zn为第n门课程成绩,m为该课程学分,δ为课程权重系数(无特殊规定时δ=1)。

(二)计分说明

1.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纳入智育素质计算。

2.重考、重修按正考成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

3.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细化课程权重(需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4.转专业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其智育成绩计算方式为:转入后的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权重按20%计,第二学期课程成绩权重按80%计。

(三)第四学年智育素质成绩计算细则由各学院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执行。

第八条 第二课堂

(一)第二课堂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一门必修课程,学生通过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获得相应学时。第二课堂活动是指由学校组织或认可的,在第一课堂场所以外开展的,旨在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二)计分说明

1.第二课堂成绩由校团委提供,参照《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成绩评定办法》《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第二课堂学时认定及成绩评定标准细则》执行。

2.计算方法如下:学生第二课堂学年学时X≥100学时,第二课堂成绩=100分;学生第二课堂学年学时X100学时,第二课堂成绩=X分。

第三章 测评程序及实施办法

第九条 学校成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后勤与保卫管理处、科技与对外合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研究、处理学生综合测评工作重大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各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综合测评领导组,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综合测评以行政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班级成立测评组,成员由辅导员和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组成,含班级干部、寝室长和普通同学代表,总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普通同学代表不得低于30%

第十一条 班级按照总积分名次顺序填写《beat365在线唯一官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在班级公示3日后报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无误后集中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二条 学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在相应公示期内向班级及所在学院提出申诉,所在班级及学院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

第十三条 因病、入伍、创业等原因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在复学班级参加综合测评。因自身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毕业而延长学习年限、未明确编入班级的学生,延长年限期间不参加综合测评。

第十四条 综合测评工作在每学年9月份进行,毕业学年在3月份进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推优入党、推荐就业、毕业鉴定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本办法为指导性办法,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特点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制订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